《武汉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的解读

2021-12-30 17:57
来源:武汉市乡村振兴局

绘就新蓝图迈向新征程

——《武汉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的解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前,2020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明确要求“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为贯彻中发〔2020〕30号精神,根据武汉市“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各区、市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们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全市农村欠发达街道(乡镇)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汉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精神,组织编制了《武汉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编制过程

    一是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坚持开门编制规划原则,多途径征求社会各界对编制“十四五”规划的意见和建议。2020年7月底,召开专家座谈会,邀请在汉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的部分专家教授对巩固脱贫成果“十四五”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2020年11月初,在市扶贫办官网中向社会各界发布了征求巩固脱贫成果“十四五”规划意见的通告。2020年11月以来,市扶贫办主要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多次到四个新城区征求对“十四五”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召开座谈会听取部门意见。

    二是做好核心指标设计和“三个重大”策划。2020年11月,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区、市直各行业部门发函,商请提供巩固脱贫成果“十四五”规划核心指标和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举措“三个重大”清单。以后,又根据市直相关行业部门的“十四五”规划,不断丰富完善《规划》核心指标和“三个重大”清单。

    三是确定规划编制团队。经过询价比较,2020年下半年,确定华中农业大学胡银根教授团队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市扶贫办成立规划工作专班,负责做好规划的协调、审核、完善等工作。

    四是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市扶贫办多次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专题会,研究讨论“十四五”规划;及时向编制团队提供最新政策文件和部门“十四五”规划资料;督促编制团队抓好调研,吸收各区、部门和基层反馈意见,不断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市扶贫办2021年3月、10月两次以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征求15个区、52家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规划文本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规划编制质量。

    五是组织规划评审。2021年7月13日,市扶贫办组织相关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会意见,我们和规划编制团队合作,对《规划》又作了多轮修改完善。

    六是调整发文规格和规划名称。2021年由于扶贫部门机构改革、职能转型等原因,上级部门对是否编制“十四五”规划一直没有正式、明确的意见。为保持规划的严肃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市扶贫办今年8月24日向市政府请示降低发文规格和更改规划名称,由重点专项规划改为备案专项规划,由政府办公厅发文改为部门发文,规划名称由《武汉市巩固脱贫成果“十四五”规划》改为更为准确的《武汉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9月6日,杨军副市长批示同意。

    七是报送市发改委初审。11月24日,我们向市发改委报送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按照市发改委专项规划初审例会的修改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12月10日,市发改委初审通过。

    八是正式发文。按照市发改委要求,我们将《规划》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以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4号文件印发。

    二、《规划》的主要框架

    《规划》包括“引言”和十一个章节,近28000字,内容从逻辑上分五大块。

     第一块,引言。包括规划编制的重要意义、编制的文件依据、规划期限、规划区域和对象。

     第二块,第一章,规划背景。包括“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取得的主要成效,“十四五”时期有效衔接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三块,第二章,总体要求。包括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

     第四块,第三章至第十章,规划的主要任务、政策措施。从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推动特色产业提档升级等8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

     第五块,第十一章,保障规划实施。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按规划实施建设、做好规划实施监督。

    三、《规划》的主要指标

    《规划》设置了16个可量化的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8个,预期性指标8个。

    8个约束性指标包括:控辍保学率100%,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率100%,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安全住房保障率100%,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安全饮水保障率100%,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兜底保障率100%,产业发展投入占衔接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70%,271个脱贫村总债务全部清零。

    8个预期性指标包括:农村欠发达街道(乡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幅高于全市农民平均收入年增幅2%以上,农村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全市农民平均收入的70%左右,义务教育普及率10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村脱贫户和农村低收入户覆盖率达75%左右,脱贫村集体经济平均经营性收入达30万元左右,创建乡村建设行动示范街道(乡镇)10个左右,创建乡村建设行动示范村200个左右,创建乡村建设行动美丽庭院示范户1.5万户左右。

    四、《规划》的主要任务

    主要有8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巩固拓展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有保障成果;完善防止返贫致贫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

     二是推动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夯实农业产业发展基础,做大做强精致农业产业,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产品消费帮扶。

     三是发展壮大脱贫村集体经济。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完善集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加大发展集体经济政策支持,做好脱贫村债务化解工作。

    四是促进稳定就业。开展就业信息监测,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用好乡村公益岗位,落实和完善就业帮扶政策。

    五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完善困难群众保险政策。

    六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乡村规划编制,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农村欠发达街道(乡镇)城乡融合发展。

    七是加强乡村治理。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加强基层自治、法治、德治建设,构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格局。

    八是强化政策衔接和支持。继续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做好金融服务支持,强化土地政策支持,加强人才智力支持,坚持和完善帮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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